曖昧有兩種 (疑?!)

一種是追求前對雙方感情和適合度的確認,

一種是追求自身爽度的純粹曖昧。

 

 

 

 


前者是因為心裡有好感,卻不確定對方喜不喜歡、適不適合自己,

所以用曖昧不明的方式,在甜蜜當中撫慰自己,也試探對方,

然後來決定是否可以放手一搏。

 

 

特點是總是會不自主的一直往前衝,

因為對方一點點的回應都會帶給心理無限的力量,

雙方在不斷的悸動之中,給予彼此心動的能量,

當能量足夠的時候就可以支撐並且展開追求。

 

 


後者是因為貪,

貪看對方為自己團團轉的樣子,

貪著自己身邊有個人會為了自己的一言一語而動搖心旌,

貪著享有戀愛般的愉悅,卻不用付出什麼責任。

 

特點是總是鬆鬆緊緊, 就因為不夠成真正的喜歡,

所以曖昧的步調完全按照自己的步調,

想要的時候就甜言蜜語一番,不想要的時候就放在旁邊冷處理,

反正因為自己的或冷或熱,對方會有的反應也會帶來一種卑劣的喜悅。

真的不行了也可以怪罪於對方太過情緒化而毀滅了一段"初萌"的感情。

 

 


因為曖昧而煩惱,與其說是因為不知道對方怎麼想,

不如說是因為不願意承認自己比對方率先失了心,

不願意承認就是"他沒這麼喜歡我",

君不見處於那種你儂我儂的曖昧中的人士,

哪來需要什麼煩惱呢?? 比真正的戀愛還要甜蜜啊,

因為對彼此的不確定,導致所有的表現都希望在對方眼中帶來最佳效果,

曖昧這段期間,真是比戀愛還更有戀愛的感覺啊,

如果你享受不到這種感覺,享受到的只是他的"若即若離",

看清楚點吧,當他不來你跟前表現的時候,

他在做些什麼呢? 煩惱,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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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anj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