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到底是什麼?

難道不是一種情緒,一種正面的情緒??

因為愛所生的憐惜,重點該是我的感受,還是你的感受?

如果我說我愛你,你能夠不設條件的,相信嗎?

如果我說我愛你,可是你不相信,那我心裡這樣子深刻的感受,還叫做,愛嗎?

如果我說我愛你,可是你感受不到,那這樣,愛,還成立嗎?



如果說這種在心裡的情緒,透過我的嘴這樣的告訴你,不能夠讓你相信我愛你,

必須要透過時時的噓寒問暖,

必須要特別用心的規劃一些貼心的行為,

必須要收斂我的羽翼,專一的將自己困綁在責任的名義之下,

必須要特別做出什麼,

才能讓你相信我愛你,而愛,也才存在,

必須要因為做了一些什麼,才能證實心裡的情感,

那麼因為必須不斷嘗試證實的這樣的壓力,

讓這所謂"愛"的酷刑,如此難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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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anj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