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總覺得,不道德。對我來說呈現的是:


人本來生存的樣子。


在我的想法裡

人性本貪....

就算擁有一個對你好又帥又有錢你又愛的人,

看到好看的好玩的多多少少還是會想玩一玩。

就算在好看在好玩又帥又好又有錢又愛的,

久了也是會膩。


道德本就是人規範出來的行為模式。

用來哄騙用來抑制使得"人"彷彿是一種最規則的動物,最有法則可言而與萬物不同。

其實,又是誰制定出來為什麼憑什麼他就要有效。

不過是因為大多數的人都接受了這樣的哄騙而已。


不道德,才是人,原本真正應該有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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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anj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